投資investing,經濟學Economics, 商業Business,麥金塔Mac, 法律Law…
前言:本文同時刊載於【21世紀商業報導】
礙於報紙篇幅,很多東西我點到而已,更進一步的想法沒有談,因此文章有點淺也有點浮略。加上最近忙於準備TOEFL考試,大概也沒機會補充。特誌於前。
德國西門子公司爆發商業賄賂回扣事件,百年累積的信譽和模範生形象頓時大受影響。其實商業回扣賄賂事件不管是在哪個國家、哪種經濟制度裡面都屢見不鮮。
例如台灣也曾有某Y上市公司為了搶訂單,甚至不惜以股票交換或內線交易為條件,和競爭對手交易以換取某家大廠的代工訂單好滿足自身的業績需求(更甚者,滿足公司派想創造題材好在股票市場上炒作自家股票的需求)。
以上是筆者稱之「私對私」的舞弊現象;另一方面,還存在著「私對公」的貪贓,例如公務員索賄不管在哪個國家都時有所聞,甚至在許多民主國家還有利益團體(例如一群金融業者)力拱某位政客當選總統、國會議員後,要求政客透過公權力回饋資源。
換句話說,公司回扣賄賂事件,以身分來看可以小到單純職員搞鬼,大到經營股東帶頭做惡;以關係來看,也存在私對私、私對公兩種情形。
老貓是個出版界的達人,在網路上分享出版知識和心得頗負盛名。
小弟也在該網站學到很多如何讓網頁閱讀更舒適宜人的觀念。
最近老貓提到停止購買報紙的心得:
一、線上新聞的吸引力跟取得成本無關
取得線上新聞表面上沒有邊際成本(不論有沒有讀,或讀多少,我的寬頻月費都不會因而增減),但零成本不代表我們會採取299吃到飽的策略,把當日新聞全部都抓出來讀。根據我的經驗,如果新聞只有標題,而沒有執筆者署名,我在線上點擊閱讀的動力,相較於手持實體報紙願意看完內容的比例,大約只剩下十分之一。
換句話說,同樣的內容,在實體報上我會看十條,而在線上差不多只看完一條。再換句話說,這兩個月我看新聞的數量急速萎縮(而生活似乎變得較輕鬆了,苦笑)。
文章品質「可否預期」成為最重要的點擊動力,大部分時候,我更信賴具名作者(主筆、記者),而忽略條列式新聞。所以我不能說新聞的吸引力跟取得成本無關,而應該說新聞吸引力跟我們預期會付出的時間成本有關(會不會浪費時間讀到無聊新聞)。
我很認同後面兩段,因為我自己也是這樣的情形。
不過一開始邊際成本的概念我以為不妥,另外補充如下:
2006的5月,也就是去年的這個時候,我寫了篇:【才7370就喊上萬點?】,之後台股狂瀉了將近千點。
有位網友在一年後的今天提到:
回顧歷史, Alex 剛好看到這篇, 於是 remind 一下
二年上萬點的加權指數是否達成?
Alex 把過去一年的加權指數拿出來看了一下, 有意思的事是在毓毓寫完這篇文章之後, 股市狂洩千點, 不過, 還好隨即三個月後, 在全球股市一片欣榮下, 台灣股市指數再度站上八千點大關, 並且一度站上八千一百點, 從底部的五千六百點到昨天的收盤八千三十七點, 大約二千五百點, 漲幅略約為 43%, 而時間點剛好二年的一半, 是否表示萬點可期?
我的回應是:「不,現在的時局比起一年前更讓我有理由看空台灣股市!說這一年上萬點,或上9千點?…我會持否定的看法。」
前言:本文同時刊載於【21世紀經濟報導】
上一回我們談到企業存在本身完全就是個工具。
這個工具下基本上有三方人士各自為了自身的利潤前來。例如股東為了預期之股利而投資資本甚至參與經營;員工為了工資和其他因素前來提供勞力、智慧;客戶為了前來透過與企業的交易滿足自身的消費需求。
簡而言之,企業是三種人自利行為的結果,非目的。也就是說「企業」這個組織形式存在的本身,彷若Adam Sith《The Wealth of Nations》一書筆下所謂「隱形的手」所自然創建的工具。
Coase的「廠商理論」,某種程度也是在進一步延伸Adam Smith的概念,套用到企業本質之上加以解釋。
但為何普遍多數人均易誤解為「企業是為追求利潤而設」呢?
前言:本文同時刊載於【21世紀經濟報導】
本系列文章打算討論一個最基本的問題:企業是什麼?(What is the enterprise?)
這問題基本上還可以延伸出:企業能做什麼?企業該做什麼?…等問題。
不過在回答進一步的問題之前,我們得先考清楚最上位的概念:「企業的本質」這件事。
關於企業,許多人不是存在著誤解,就是沒有全面性、系統性的認識。偏偏失掉這一層認識,公司的經營者就無法清楚定位自己的任務,更枉論永續經營;員工也就容易淪為被工會偏激言論掌控的工具,失去自己的方寸;投資市場則充斥無數賭徒,在騙與被騙中過活。
因此我認為,對企業這回事搞得清楚明白,不管是於公於私均有著相當之重要性。以下,我們就一起開展這思考旅程,重新深思企業的本質。
說到企業存在的目的,一般人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追求利潤」;甚至台灣的【公司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就寫到:「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
但我必須明白指出,企業存在之目的,絕對不是為了追求獲利!獲利只是企業活動中不可或缺的副產品,但不表示它就是企業存在之目的。
用個最簡單的例子來說:食物是人生存不可或缺的要素,但不能反過來說人生存的目的就是為了食物。
通常一般企業都會面臨一個三方關係:股東、員工與客戶。
從股東角度來看,股東投資設立企業背後目的的確出於「追求利潤」的企圖。
但是請想想,假如一個企業不管虧不虧錢,都能夠付出工資,甚至加薪,那員工這邊還會在乎企業是否有盈餘嗎?換個角度,某家公司能夠提供物美價廉的商品服務,就算它虧損連連,只要該公司不會倒閉且未來還能繼續供給,請問顧客會在乎該企業是否有利潤嗎?
因此,若僅從利潤角度來看企業,未免太過窄化,等於把整個企業限縮在【股東–企業】這一段關係而已。再者,追求利潤的是股東,並非企業本身。所以把股東的目的直接套在企業上,也犯了邏輯上的錯誤!
至此,讀者或許有點搞糊塗。畢竟這個觀點跟我們習以為常的錯誤常識並不一致,但請各位拋開先入為主的印象,仔細咀嚼本系列文章,相信您會跟我一樣改觀。
前文既然先點出了普遍性的誤解,我們再問個更根本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