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毓的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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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the ‘Web2.0’ Category

Friday
May 11,2007

鉅亨網 — 【Web2.0流行不代表獲利 等著被併購心態不改 泡沫化疑慮更深】報導:

儘管投資規模迅速擴張,參與公司數量持續上升,但關鍵的獲利模式,目前都還處於摸索階段。許多 Web2.0 網站既缺少獲利模式,又未提供實質服務,讓投資人及消費者都感到氣餒。

創投分析師Todd Dagres 認為,在這波熱潮中,大部分網站都會失敗,讓多數投資人血本無歸。其中一些早期還能賺錢的網站,到今年之後,也會發現獲利將更為困難。

Web2.0流行的趨勢並未改變,網路用戶調查公司Hitwise 的研究顯示,目前美國使用者造訪Web2.0網站的活動,約占 12%,遠高於 2年前所調查出的2%。

但是熱情參與者數量並不多,在YouTube 上傳視訊的使用者,只占 0.16%,在圖片分享網站 Flicker上,也只有0.2%的用量是在上傳新圖片。 Hitwise分析師Bill Tancer 指出,雖然參與程度不高,但Web2.0類型的網站,在過去 2年內足足增加了668%,展現了強大的吸引力。

Web2.0的風行,帶動相關技術的發展,成為最新流行。新一代程式設計師,免不了要理解Blog、Wiki、RSS、社群網路、內容標籤等相關技術,各大公司紛紛在產品中加入Web2.0技術,以整合新的發展。

由活動的熱烈及產業發展的規模來看,目前即使泡沫化,也還未到一夕崩盤的情況。而從經營的方式及心態上,這些後續者也和Dotcom黃金年代的佼佼者不同。

在1999年之前,創建網站的首要目標,是盡早公開上市,成為一家吸金企業。今天Web2.0網站的經營者,卻是向Web1.0大公司頻拋媚眼,希望能盡早被發覺,能夠像 YouTube這樣被收購,藉此大賺一票。

新浪網:【Web2.0反思:兩年資本狂歡後為何難上市

和Web2.0難以言說的前景相比,對這種新事物持樂觀態度輕而易舉。MySpace未來一年的收入被預估為至少2億美元,而2010年的 Facebook將獲得超過10億美元的年收入。現實與理想差距幾何?事實上,這兩家Web2.0公司中的佼佼者在2006年分別獲得了9000萬美元和 5000萬美元,前者和高爾夫球明星泰格‧伍茲2005年年收入相等。

  那些至今未見任何收入的Web2.0公司則大肆演繹著『紙上談兵』的盛況。『你可以在一夜間獲得流量,但它們並不能立即給你帶來收入。』一家名為Photobucket的Web2.0視頻及照片分享網站CEO阿列克斯‧韋爾奇表示….

新浪網:【Web2.0美國叫好不叫座 只8%成人參與

以上這些,通通在小弟過去的文章裡面就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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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Apr 2,2007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上一篇我們提到工資與創新的經濟關係,在企業、政府是否願意接納創新一事上,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

在展開論述之前我先定義,文中的工資並非僅限於受雇人員所拿到的薪資,還包含企業為雇用該人員,所需要付出的隱性費用
普遍有這種說法:「企業雇一名員工,通常付出的成本是該名員工薪資的三倍以上!」

有了這層了解之後,我們正式進入今天主題:
當一個國家或產業的平均工資偏低,人力資源取得輕易時,要在這樣的環境中創新的可能性就很低。
因為大部分的新發明,在發明之初其實產品功效遠遠不如直接使用人力或獸力。 例如蒸汽機發明之初,所生之力量尚不如幾匹馬或幾頭牛。能激勵資本家繼續投資、採用新發明的重大誘因,即存在於過高的工資或其他隱性成本上。

這就是為什麼歐洲能誕生工業革命,但中國卻不能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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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Apr 1,2007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終於到了本系列的最後。
先感謝一路看下來的讀者,要閱讀如此多文字確實辛苦。特別是許多應該要講解的背景知識都礙於篇幅或時間而省略掉,寫出來的只有素材的1/3不到。因此如果有交代不清的地方,請多見諒。

這一篇,我將總歸納前面所有的文章,理出一個較清楚的結論供大家參考。

整個Web2.0多數論述只是老調重彈。媒體、網路上諸多報導、分析、評論與鼓吹的人,一來論理基礎薄弱, 我在第三篇、第四篇均已經詳述。

二來即便鼓吹者本身就是網路公司或投入Web2.0相關投資公司的經理人,其實往往他們也不知道自己在幹些什麼!

而現實是什麼?現實是大部分宣稱自己是Web2.0模式的公司,其實看來似乎獲利都不佳;現實是歷史上凡是宣稱自己是新經濟的公司,最後還是得回到傳統實質經濟獲利角度來評分;現實是不願面對現實的人,結局不是gone with the wind就是淪為騙子、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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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r 26,2007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童話中有個吹笛人的故事,裡面的吹笛人只要拿出笛子,就可以迷惑一群小孩跟在屁股後面走。
這種行為,在台灣刑法裡面叫做:「和誘罪」!
也就是花言巧語,利用當事人的急迫、輕率、無經驗,騙到他參加自己的旅鼠大樂隊。

上回我們說到,那些喜歡敲邊鼓的評論家,每每扮演著吹笛人角色而不自知。
這些人就像華人各行各業都有祖師爺一樣,他們自然也是有史可考:

航海王、海賊王

先將時間軸線一口氣往前推到1604年:
一開始只是荷蘭六個城市的商人們,各自集資一部份創立的東印度公司,從事航海貿易。沒想到成就了一家有史以來權力最大的公司!這家公司權力大到可以擁有軍隊,要是遠方小島原住民不跟他們做生意,他們就發動軍隊攻擊,強奪豪取地搜刮看上眼的資源,更進一步逼迫原住民生產東西賣給他們(台灣就是當時的被犧牲小島之一)。這可是現今21世紀所有公司都沒有的競爭優勢呢!

這門生意有多好賺?
說出來大概可以羨煞現今所有台灣或美國上市公司眼紅到一個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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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r 23,2007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Web2.0支持者所提出的幾個創新論大致如下:

1.群體智慧、分散架構

如此主張毫無根據,也全無說服力,因為群體智慧分享與分散架構事實上早在Web2.0之前就已經存在,甚至運行順暢!

例如Linus Torvalds 撰寫Linux核心時,即透過網路社群合作,有著莫大的成就。而這件事可是遠在網路發展之初即默默進行著。
更別提56K撥接時代,就已經存在的BBS、論壇等工具,均達到上述Web2.0所宣稱的群體智慧。

甚至回頭看歷史,工業革命以前,大多數的技術與產業的進展已多來自於分散式的創新。

例如16世紀Nonius發明游標,讓航海者能精準讀到「度」以下的單位;Pierre Vernier使之更加精密;Adrien Auzout更發明測微器,將精準度一舉推到1/10000公尺以下。但這樣測量學上的進展總共耗時66年,由不同時間下的不同國家人民,接力完成。

除了時間被拉長,不如網路時代特有的資訊傳遞效率外,這個例子不正完全符合「分散式群體智慧」嗎?

因此如此論調並沒有任何新意,僅僅是換句話說的老調重彈。

一如風行一時的「藍海策略」,說穿了不過是波特競爭論中「差異化」的換句話說罷了。

2.更豐富的使用者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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