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investing,經濟學Economics, 商業Business,麥金塔Mac, 法律Law…
小弟很常拜訪的【重灌狂人】,最近鬧了網友「站長想賺錢想瘋」的批評。
起因來自於不來恩有一篇文章講某品牌的液晶螢幕現在特價;若你點了文章中的連結,可以連到某購物網站;若你忍不住敗了一台,則不來恩可以跟該網站抽成。
站長是不是想賺錢想瘋了?我覺得無可厚非,因為網站站長本來就可以透過自己累積的知識財從中獲利,利用廣告或出書投稿,其實都一樣,只是賺錢管道有點差異罷了。
畢竟沒有人可以在完全沒有回饋的情形下長時間經營寫作,特別是明明他知道他有這個機會的情形下。
我以為任何活動(小至個人,大至企業),或多或少都要有營利行為,以應付未來的繼續營運所需。這無關公益、愛錢等問題,純粹就是現實考量。
慈善團體也得讓自己能損益兩平,否則唱高調、高道德,結果倒掉了不見得比較好。
但從不來恩遭網友批評事件裡,我想大家都會同意或發現一個更重要的問題:【置入性行銷】
最近國外出現不少網站,只要你願意幫廣告主寫一篇文章,他們就付你多少錢;日前微軟也提供Acer的laptop給某些Blogger請他們寫些文章;還有台灣這幾天最熱鬧的「網站分紅計畫」。
這些現象背後共同點似乎也都在【置入性行銷】上。
到底置入性行銷好不好?可不可以?小弟一點淺見如下:
過去我在【從Google的獲利模式笑看長尾理論】這篇提到資訊交易成本的重要性;其實在置入性行銷裡面也扮演著同樣重要的角色。
在於過去100多年來廣告隨著大眾媒體多元化蓬勃發展,我們人類已經習慣在心中給予廣告較低的價值權值,換句話說,廣告資訊被我們接收的成本雖然遠比過去低廉,但要說服我們的成本卻是與日俱增!這也是一種資訊交易成本,一種廣告公司拼了命想要克服的成本。
置入性行銷之所以效果驚人,正因為它是一種容易克服閱聽者抗拒心理的資訊傳達模式。我們心中對資訊有權值大小之分,因此置入性行銷、名人代言或口耳相傳式行銷,就是試圖將原本我們會給予低權值的訊息,夾帶在一個高權值的訊息裡面,讓我們接收到。
但這裡就出現了一個有趣的問題:我們怎麼知道資訊傳遞者當初是為了夾帶低價值資訊在裡面才包裝?還是他一開始沒有這種意圖?
講白話可以轉成 — 隔壁王太是真的抹了有效才跟我提這罐美白霜?還是她其實是某直銷的下線?
我以為這之間的判斷標準可以借用法律上對【詐欺】的概念。法律上我們對詐欺的定義通常是:「施以詐術使他人陷於錯誤。」
這個概念在這裡顯得也蠻好用,只是我們不需要嚴格地要求傳遞資訊者有「實施詐術」,我認為重點在於他所傳達的訊息會不會「陷他人於錯誤?」以及他傳達之時是不是存有這種意圖?
假如某站長只是很中性地,單純表示自己最近買了台TFT-LCD,或像小弟右邊欄位表明自己最近在看什麼書籍,那麼即便讀者點擊了該廣告,也不一定會進行採購行為;進一步,就算讀者購買了,站長也並未傳遞任何會使讀者陷於錯誤的訊息,所以讀者的購買行為我認為還是出自於自己的理性判斷。
上述情況下的網友若出於自己喜歡意願才購買,那麼站長是否還存有欺騙網友的問題?
不過這個問題的複雜度會隨著網站形態或訊息本身的複雜度而有所改變:
像小弟的網站,幾乎不談也完全不推銷商品,因此我想假如我只是單純談談我最近看了什麼書?買了什麼東西?或許不存在陷讀者於錯誤的風險;畢竟好壞都是我個人主觀,大家不會太認真看待一個小角色的廢話。
但若是像Tom’s Hardware Guide、CNET或Engaget這些專門評鑑產品的網站和同性質且具公信力的個人Blog,則完美的置入性行銷就存在著「陷他人於錯誤」的風險了。因為他們長期以來建立的口碑品牌,本身就會傳遞一種訊息:
無論他們文章要說什麼或說了什麼都是其次,【他們說】這件事本身就是個具有高度影響力的訊息。也因此廣告商會如此願意付出高額成本,希冀能從他們口中夾帶進廣告商想要傳遞的訊息。因為他們的金口,就是有這個降低文始所述的資訊交易成本的功效。
但這裡我們可以發現兩件事情:
1.廣告商願意付的錢,應該只會小於或等於這些意見領袖所能降低的資訊交易成本。
但意見領袖的功用值多少錢?我們很難直接算出來。因此廠商會試圖透過名氣、知名度、網站到站人數、流量…等數字來「猜」。可惜我相信猜錯的成份居多,因為這玩意本來就算不出來;任何試圖想要硬算的人,都會發現一來總是會有所遺漏應計因子,二來真太認真算所花的成本也不划算。
最好的方法是什麼?就是去拱已經有人拱的名人。他們已經有人算過了,大概不用再算一次,成本低。
這點無論是廣告商或網路上的漫遊者都一樣;他們懶惰的集體行為創造了網站或某些軟體【大者恆大】的網路效應。
不過這不表示王子公主從此就過著天天做愛、吃大餐、住豪宅的夢幻泡泡生活,因為受重視的意見領袖還得面對下面這個問題:
2.意見領袖的「降低資訊交易成本」功效,會隨錯誤資訊比例的提升而遞減。
這點顯而易見,像是第一個上電視做瘦身廣告的女明星效果最好;後隨者大家也就越來越質疑。第一個做使用者見證的廣告效果最驚人,之後越來越被懷疑造假。
所以意見領袖的租值其實還蠻容易消散的…
回過頭來看,太多置入性行銷的Blog,我想也會有上述問題所會衍生的效應。這也是一種自由市場機制,只不過這個市場更隱諱難探。但效率一樣驚人!(更進一步的討論,還可以談法律上的「誠信原則」)
另外,像老地方冰果室這樣的Apple訊息集散站,也常常會會做一些產品評鑑,但其實他們介紹的產品往往就是同公司旗下的敗家網所販賣之物。除了可能有上述的問題之外,還會不會有「利益衝突」的問題?各位也可以想想。
當然,像現在不來恩這樣註明潛在的利益衝突情況,是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案。
只是實際上到底該怎麼辦?
我想還是得靠站長和讀者間的默契,以及「市場」來解決 — 一個常傳遞錯誤訊息造成網友有受騙佔便宜感受的網站,我想也難以長久經營得有聲有色。
但這長久是多久?我也不知道。不過如前所述,市場機制潛移默化的運行力道,是非常驚人的,往往大到其實我們不用太過擔心一些問題。
所以這篇只是稍微提供一點我的想法,很可惜這個想法並沒有結論。
10 Responses for "Blog的置入性行銷–利潤分享計畫、廣告文章與其他"
這條線真的很模糊,像冰果室這樣的玩法久了之後基本上就是全盤推翻,只把它當圖文並茂的產品介紹,要不要買還是要有獨立的咨詢管道跟查証。
冰果室的方式剛開始可能的確勸敗效果很強,但是久了就多半被當作工商服務
這就是訊息傳達太多,還有錯誤訊息也太多之後,意見領袖的意見效果衰退的證明
ps.我自己就曾經在冰果室上買到…不是很滿意的商品…起碼跟網頁寫的落差蠻大的
講得太好了﹐幫忙補充一下﹐提供付費方式寫文章的服務叫做payperpost最近在美國新聞蠻多的
。幫你放 www.ingwin.com 讓更多人看得到。
to hiro
謝謝你幫我宣傳
還好舉例中沒有提到小弟
to macdog
呵呵,那是因為就我的經驗,OIKOS這種情況很少見。
我不知道不來恩的價錢是否合理,可是,今天如果想買一樣東西卻沒有門道,而有人願意提供「真正」便宜的價格,那給那仲介相對的報償有何不對?
資訊的價值本來就見仁見智,而一般人普遍誤認為免費是合理,熱心幫助別人是理所當然。這現象似乎容易發生在學生,學生有一定的人情脈絡,資訊溝通方便,能找到第一手消息的人,還可以在人前出風頭。此外,學生有大量的時間經營網路活動,他們可能就以為別人花心力在資訊分享上,也會像自己一樣輕鬆簡單。寫著寫著,想到我那些姪女,見人都不會打招呼,拿了好處都不會說謝謝…
上菜市場買菜的媽媽,臉皮雖厚,但不至於白目地跑到陌生的豬肉攤,詢問整個市場裡,哪一攤的豬肉最好最便宜。資訊交換也是一樣,獲得本應付出代價,獨家消息的背後其實依舊隱藏「沒有白吃午餐」的道理。(如果對自己有用的資訊那麼容易獲得,也不會有Yahoo知識那種型態的網站出現。)
可話說回來,網站經營還是得顧慮顧民俗風情,無論事情的本質是如何,還是得用適當的方法來迎合訪客的心理。
您說得沒錯,在我的觀點,Google就是最厲害的【資訊仲介商】之一
詳細想法都寫在我blog那篇【從google獲利模式笑看長尾理論】與【「難找的全聯福利中心」只是失敗策略?】。
http://yuyulaw.info/wordpress/?p=400
http://yuyulaw.info/wordpress/?p=263
資訊取得或傳遞的成本往往高得驚人,只是一般人容易忽略。
Ocean11一片裡面,有一段很有趣,就是上一集被偷錢的賭場老闆接到一個歐洲小偷的電話,該小偷跟他說Ocean一行人的行蹤。
賭場老闆直接就問小偷要多少錢?小偷說不要錢。
老闆馬上回:「這世界上沒有訊息是不用錢的!」
在我看來,他(或編劇)就是一位深闇資訊交易成本之人。
老早就有申請過pchome分紅網,但沒推薦過任何商品,第一,我想推薦的商品,沒找到。
第二,就算找到了,但價格偏高,我也不想推薦,讓網友買到比較貴的東西的話,他遲早有一天會發現,只會損害自己給人的印象。
商人會賺錢就是因為資訊的落差,而網站的主人卻應該是協助網友縮短這資訊的落差,所以不會推薦自己都不想買的商品…應該是這樣吧。
to osaki
您就是我定義的「謹慎的blogger」
也就是您出賣「信任」所欲追求的的邊際效益很高,不僅僅在金錢報酬上,還包含您希望每一次推薦同時也能累積更多的信譽,而非單純消費信譽
簡單列式,您冀求的報酬 = 金錢 + 下一次信賴累積
事實上如我文末所述,我也不認為這種「只求消費信譽換金錢」的blogger可以長久生存。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