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毓的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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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August, 2005

Friday
Aug 12,2005

根據今天的蘋果日報:【裴勇俊生氣變臉斬行程 接連遭設計 記者闖房間】的報導。中天新聞記者似乎在裴勇俊不在之時,趁機混入他的房間裡面採訪。

雖然中天辯稱圓山飯店沒有震怒,但這件事情已經不是單純道德上可議的問題,而是涉及刑事案件!

首先我先聲明,我從沒看過裴先生的任何作品,更不是他的fans(老實說,我完全不覺得他有魅力),所以希望能不帶情緒地看這件事情。

根據刑法第306條第一項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中天新聞記者主管辯稱圓山飯店沒有抗議,顯然是對於法律不了解。因為理論上,當我們去承租一個旅館之後,我們所承租的房間就是我們的私人領域!
也就是說,這個建築物所有權雖然屬於圓山飯店,但是在這個時間點之內,這個房間的使用權卻是承租人所享有,因此在承租時間之內,跟一般人自有或是承租的住宅,具有一樣的性質。
因此不管是飯店當局或是其他閒雜人等,隨意地未經同意進入承租人的房間領域裡,就是侵入住宅罪!即便記者獲得圓山飯店同意,也不能在租賃期間進入該房間,只能在非租賃期間進入。

過去警察未有搜索票,就自以為可以未經同意進入飯店房間搜索,其實是一樣的問題。只是警察是適用第307條違法搜索罪。

新聞自由是對政府主張的自由!

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這些憲法裡面的自由權,念過法律的都知道,除了特殊情況下,都是對政府主張的自由權,而不是對其他同樣人民地位的人主張。

因此記者不能一句:「新聞自由」,就可以免去上述侵害他人人權之刑事犯罪責任!
你是記者沒錯。你要採訪新聞沒錯,但不代表你就能違法亂紀!

如果自己已經違法還不知羞恥地大喇喇嗆聲,那這種記者叫人瞧不起也是應該的!

我們的有錢鄰居–全錄

Thursday
Aug 11,2005

又是「矽谷大革命」(因為我今天都在看這本書)

長久以來,一直都有微軟的Windows最早是透過抄襲Apple的麥金塔這樣的爭議。
擁Apple跟擁微軟的各有各的調,大家吵成一團。

但是不如讓Bill自己說說自己的看法:

依照本書作者所言,當時微軟派來的工程師,除了在合作的專案範圍之內,還問了很多作者認為跟專案無關的麥金塔細節技術問題。
當時作者曾經懷疑微軟正在抄襲麥金塔,而告訴Steve,但是Steve沒多所擔心,因為他認為即便以麥金塔為抄襲對象,微軟也作不出好東西。

1983年11月,微軟在拉斯維加斯Comdex上宣佈Windows時,Steve簡直氣炸了!
要求Bill Gates明天下午就到Steve的辦公室說明清楚。

Bill真的隔天下午來到Apple,本書作者也被找去開會。
會中Steve對Bill咆哮:「你偷我們的!我相信你們,但是你們竟然這樣竊取?」
Bill冷漠地盯著Steve說:「Jobs,我想,看待這件事情的方法不只一種。應該說我們都有位名叫全錄的有錢鄰居,我闖入他家偷電視,但是卻發現已經被你偷走了。」

Thursday
Aug 11,2005

矽谷大革命」(Revolution in The Valley)
這本書是由一位過去Apple早期的員工,白頭宮女話當年的方式來敘述關於當年開發麥金塔的一些趣事。
這本書的中文版之前就有網友批評排版太爛,老實說,的確蠻糟的~哈!

裡頭有個相當有趣的故事,完全表現出Steve Jobs當年火爆跟叛逆的脾氣。

1981年時,Adam Osborne推出號稱世界上第一台手提式電腦(別懷疑,雖然它重達11公斤):Osborne I(見圖)
在當年的西岸電腦展上展出,而該書作者當時正是麥金塔團隊的開發人員之一,在會場上遇到Osborne先生,Osborne認出他們是Apple的員工,問明是麥金塔團隊後,誇口:「麥金塔?什麼時候才可以亮相?你們回去告訴jJobs,Osborne I將會比蘋果二號跟麥金塔加起來的總銷售量還熱賣!」

當天作者他們回到公司,將這件事轉述給Steve。
Steve笑了笑,拿起電話詢問查號台找到Osborne公司電話,打過去,一個秘書小姐接聽,說Osborne先生不在,問Steve要不要留言。

Steve回答:「好,我的留言就是,你告訴Adam,他是個混蛋!」。
他又接著說:「另一件事,我聽說Adam對麥金塔很好奇,告訴他,麥金塔棒到雖然會讓他的公司關門大吉,但他還是會忍不住幫他孩子買幾台!」

中國古代同性戀的故事

Wednesday
Aug 10,2005

中國最早有關同性戀的記載,可以上溯到《周書》:「美男破老,美女破居,武之毀也」

而比較精彩的故事,摘錄如下:

1.「龍陽之好」
《戰國策.魏策》
魏王有一天和他的男寵龍陽君一起釣魚,雖然龍陽君釣了十多條魚,卻暗自掉淚。魏王問其故,龍陽君說,我不過是王的一條魚。
魏王不懂這是什麼意思;龍陽君進一步解釋說:「當我釣到第一條魚時,滿心歡喜;但是後來我有釣到更大的魚,於是就將第一條丟棄到海裡。現在我雖然受寵於君,與你共枕,位極人臣,人們怕我敬我,可是四海之內漂亮的男人這麼多,他們都會千方百計要討好你,而我有一天也會像第一條魚一樣被棄之於海。想到這,我怎能不哭?」

魏王說:「你有這樣的想法,為什麼都不跟我說呢?」

於是魏王就下令:如果有人敢在魏王面前推薦另一個美貌之人,就滿門抄斬!

2.「分桃之愛」
《韓非子.說難篇》
衛靈公有個極寵愛的男寵—-彌子瑕。他為了探母親的病,私駕魏靈公的馬車;此事揭發之後魏靈公稱讚其孝順!
彌子瑕有一次在園中摘得一顆桃子,吃了一口覺得十分甜美,就轉身分給魏靈公吃,靈公稱讚其親愛!

後來彌子瑕年老色衰,不再為魏靈公所寵愛。魏靈公說:「那個彌子瑕真是混帳,他以前竟然膽敢私駕君王的馬車,還把吃一口的髒桃子拿給我吃!」
這些東西就都成了彌子瑕的罪狀了。

3.「宋公子朝」
《國語》
大夫公子朝也是受寵於魏靈公(這傢伙果然是個gay),但是他又跟魏靈公的母親,夫人宣姜以及魏靈公的老婆,夫人南子發生性關係(搞3P?)
公子朝擔心東窗事發,事蹟敗露,於是勾結一夥人作亂,將魏靈公逐出。
後來魏靈公復國登基,公子朝跟南子私奔逃到晉國。但是魏靈公子假借母親想念媳婦南子的名義,將公子朝召回魏國。

還有很多好玩的故事,今天就先說到這邊嚕~

Tuesday
Aug 9,2005

Economist上有一篇很不錯的文章:「Chasing the Dream」

本篇主要是談到電腦遊戲以及Video Game普及之後,對於美國人的影響,特別是小孩的教育。

其實這問題台灣也是炒過,我記得有婦女聯盟之類的團體也曾經大力抨擊遊戲裡面的暴力或是性暗示(性暗示?我想他們一定沒見試過純正H-Game!哈)。

無論如何,我們大致上可以歸納大部分批評者對遊戲的負面評論於「暴力」、「性」這兩件事情上面。
在美國就有政客—就是希拉蕊.克林頓,提出:遊戲「stealing the innocence of our children」、「making the difficult job of being a parent even harder」之類的說法。

但是很有趣的是,一如許多政客(不管是美國或是台灣)操弄議題的方式,他們訴諸的都是感性上的感官—我覺得這小孩越來越不受教,全是因為那該死的東西!
但我們可以看到右邊的圖表:隨著遊戲越來越普及,暴力犯罪率卻是下降?Why?lha20050809115309_3_or.jpg

那為什麼許多人都可以不經考慮或是不經查證,就將所有的錯誤都歸結於遊戲上面?
這是人性使然嗎?
因為我們習慣在事態改變之際,無論好壞,都先找個替死鬼然後將所有的錯誤都歸結於其上?
或許下這樣的結論還太早,畢竟依據該篇文章中訪問的某為科學家所言:「許多結論是”遊戲導致暴力行為”的研究都有根本上的問題—-研究時間過短、忽視其他同樣具有暴力刺激的因子(如電視、廣播、電影…..)。」

這讓我想到一個很有趣的數字:

lha20050809115309_5_or.jpg

許多40歲以上的人都認為過去的社會比較民風純善,犯罪事件較少見。

上面的數字主要是各國殺人的事件,不包含因戰爭而死亡的人數。
當然這不是亞洲國家,所以對我們來說不是我們的樣本;不過我想還是有其參考意義。也就是說,跟我們想像不一樣的,在治安方面其實我們遠過去任何時代都還要來得安全。

同樣地,我覺得在有更精確、進步的研究結論之前,我們是否要如此武斷地說出:「Guilt, thy name is Games !」這樣的指控呢?

Economist該篇文章中還提到一個有趣的觀點:即便大部份分遊戲本身並沒有要加入教育,但是遊戲本身創造出來的世界就會逼迫玩家在裡面作大量的選擇,學著修正錯誤、解決問題….等。所以你很難說遊戲就這樣一無是處。(像模擬城市對我來說就很有教育意義啊~)

根據美國人口統計–有一半以上人口會玩電腦或是Vedio Game,但是76%都是40歲以下。因此我們可以確定存在一個「世代的鴻溝」
對「數位原住民」來說,40歲以上的人簡直都是「數位外來移民」。外來移民總覺得遊戲是「幼稚」的東西,不屑一顧之。

我覺得這樣的世代思考方式移轉一直存在,從看文字的批評看漫畫的,到看漫畫的抱怨打電動的,其實人類思考似乎不知不覺間從文字、圖像到多媒體影像了!
論者有認為競爭力就此墮落淪陷,但我始終對這樣的觀點抱之以同情—-上一代總是瞧不起下一代,似乎是社會世代間不變的相處模式。
主張返古歸樸的總是會大力疾呼!像是姓孔的、姓孟的、姓歐陽的….好多喔!

到頭來又回到「一枝草一點露」、「兒孫自有兒孫福」,你管那麼多?

最後,該篇文章最了一個有趣現象的觀察來結尾:
「現在的遊戲就好像是1950s的搖滾樂:年輕人愛死了但是老一輩的嗤之以鼻。」

但等到老一輩死去,年輕一輩卻老了之時,可能就不再有人批評這樣東西;

反正這世界上總是有新玩意兒來讓自以為睿智的長輩操心,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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