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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義大利,寫出不朽巨著「君王論」的馬基維力與中國戰國時期,落魄國家中的落魄貴族—韓非子,都屬於從屬階級,卻為高層階級供獻智慧,為其找出永保王位之道!(不過當事人聽不聽又是另外一回事囉∼)
自然,在弊案頻傳,卻還泯滅良心高喊「鞏固領導中心」的無恥政客(如辜寬敏之流),亦屬正當了。
因為跟前者比起來,後者不過是更不花成本的甜言蜜語。
相聲中更是明白指出:
「拍馬屁要說學逗唱,
不要怕、不要慌
一點一點不要太緊張
輕輕拍∼像撓癢癢!
矢勤矢勇
必信必忠
一心一德
貫徹始終
只要你能讓長官很爽
有前途、有希望
親戚朋友兄弟和爹娘
因為你
臉上有光!」
大唐馬屁精.相聲瓦舍
一如上回所言,人類數百萬年的演化,依然像黑猩猩、狒狒一樣,需要「撫摩舔吻」(說到這,不禁讓我想到英文flattery正是古法文flatter的轉化,本意也是:撫摩舔吻)。
靈長類動物們每天都要耗上20%以上的時間,用在梳毛、除芒刺、捉蝨子…等社交消遣,即便絕大多數只是在尋找那從不存在的蝨子,但是卻是讓自己擠進上流社會的絕佳手段!
因為雖然下屬狒狒幫統領階級理毛、除重十次,統領階級可能只回饋一次,但這一次可能就是下屬夢想已久的香蕉、番薯、交配機會,亦或行政院長一職!
就成本與潛在獲利比較,似乎總值得壓這麼一把。
而除了油膩膩、髒兮兮的金錢、利益交易之外,其實科學家研究指出,動物們的梳理行為會刺激腦內啡和腦啡太的分泌,享受梳理的一方將陶醉在飄飄然有如吸食鴉片的輕柔快感中。如此就不難解釋為何許多有錢人的太太,喜歡花大錢上理髮院、沙龍或健康生活館享受按摩、SPA。花錢看這些社經地位不如自己之人,對自己如此唯唯諾諾地按撫,多暢快啊!
只是聽說有時後這些太太享受地似乎不只是梳理行為…噓…
不過想想,真要一個一個「馬殺雞」起來,那除非大家都練有大力金剛指,亦或百發百中抓奶龍抓手(….嗯…我是指「百發百中穿心龍爪手」…我想有看過周星馳電影的應該懂我的意思…),豈不大家都要馬到手抽筋?
人類畢竟是人類:我們還發明了「語言」,來代替累人的肢體梳理。
英文常說:「kiss the ass」,很巧地大自然中從屬狒狒也會以嘴唇啣除統御雌狒狒臀部及後腿上的芒刺,典型的「親屁屁行為」;只是狒狒社交圈頂多幾十隻,人類社交圈大多了(心理學家指出約150人左右),這麼多屁股,真要親起來那可真累人,折煞人也。
但透過語言,我們省下不少力氣和時間,不斷擴大撫舔範圍,直達數千數萬人都大有人在,像是喜歡在雜誌上露面的那些「社交名流」?
人類之所以不同於動物的智慧,由此可見!
於是大學與研究所中,縮著身體跟在教授後面的學生,一開口盡是馬屁也就不難想像。
日劇「白色巨塔」中,那群跟在教授身後的醫學院學生,在台灣醫學院學生聲聲「先生」叫喚中,也一幕幕重新上演。
法律系也好不到哪去。
小弟曾經在某堂課中,親眼見到一個在職專班的研究生對台上的教授說:「我們業界若是沒有X教授的精闢專業見解與幫助,那可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所以以後我們還需要教授您的指導!」
但這之間撫舔的技術,除了彰顯本身藝術手腕之外,其實也表現出層次的高低與群體性。
法律系的學生都清楚,如果在國家考試中清楚看出是某位教授出題(或改題),必要大力稱頌該位教授的法律見解以及學說,以張顯自己的忠貞不二(或盲從?)和識貨(或投機?)。報酬就是可以想見的高分。
反過來,膽敢(或是猜錯?)寫出非我族類的諱言見解,那可是要你砍掉重練,明年再來考吧!
曾經有幾次,據說某位教授就故意模仿與他相反見解的另外一位教授語氣出國家考試題目,如果中計憑語氣斷定,寫出後者見解的,顯然對前者教授學說不夠忠貞,自是該踢出法律圈。
至於像小弟一樣在國考題目裡面特地把教授學說拿出來大肆批評、鞭屍的,其下場也可想見。
結果法律系裡我們學生不但輕而易舉的學會用更加隱晦的手法,親吻教授們的屁股,法律系學生們跟死猴子不一樣之處,在於我們還能將我們所吹捧的那些教授想成真正的好人,使我們那些諂媚、虛假之言可以自圓其說、顯得有理。
所以,面對掌握國考的部份法律系教授,法學院學生們也都學會聰明的印度人那一套:
印度許多從僕,在有錢有勢的外國獸獵團打到老虎時,會拿出動過手腳,每呎只有11吋的量尺,好讓每隻老虎量起來都大得嚇人,結果自然各取所需囉!
愛拍馬屁的音樂之父—-巴哈(Johann Sebastian Bach),對其恩主高登親王雷奧波,曾說出:「他的袍角下是苦楚後幸福之所在,他走出房間後留給每一個人的是如汨汨如湧泉般的慈悲恩惠…」;如果嫌太文言,小弟斗膽翻成白話文,就是:「他老兄放的屁都如此怡人芬芳!」
跟這麼噁心的話語比起來,法學院學生盲從地跟隨「通說」顯得隱晦地相當具藝術性呢!法律系近年來勇冠大學高分科系,自有他貴族的一面亦由此可見。
而同為法律系畢業的資優生—-行政院長 蘇貞昌,一席「自稱小點心,不敢攖阿扁總統這塊大牛排之鋒」的言論,更加令人拍案叫絕,果然在法學院裡「well-educated」!
等等,憲法不是明白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去!沒見識;憲法會給你富貴高官嗎?
憲法哩….嘖嘖….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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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sponses for "拍馬屁要說學逗唱!談談從屬者行為–2"
呵呵……..
[…] 事實上這樣想的人,刻薄一點我會說典型生物行為學中,像狒狒彼此舔屁眼的從屬者行為;但我寧願相信這只是資訊經濟學中,因為資訊不足下以貌取人、以Title取人的美麗小誤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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