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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之爛、之蠢,我想大家都感同身受
一堆莫名其妙的「鼻屎大」事情都能變成新聞、真正重要的需要論述的事件卻把焦點放在主人翁哭了沒?穿啥名牌?有無冷笑?之類的蠢細節上。
每一則新聞內容本身膚淺到不行,記者不用功還有一堆理由講,鑿斧最深的卻只在訴諸觀眾情緒這點上。許多基本的該注意的查證功夫付之闕如。
主播毫無專業,只會在主播台上面裝模做樣也是台灣電視媒體一絕。像中天新聞的張雅琴就是我一直以來很難看下去的歐巴桑主播:不專業只會訴諸情緒就算了,口條老是說不清楚,「一句說也不會話」是怎樣?這樣也能當一姐?
本站就罵過很多次新聞記者在報導法律相關新聞時,請麻煩先找個律師問問,別自己胡亂報,專業法律名詞亂用或另賦新意的情形超嚴重,結果往往只是誤導觀眾。
例如最近高雄選舉/當選無效訴訟一案,地方法院判決卻被多家電視媒體記者唸成「判例」?判決和判例是兩個不一樣的東西!
任何法院有了實體法上的判決結果,出來的都叫「判決」;如果只是法官針對程序上的決定,那叫「裁決」或「訴訟判決」;只有最高法院的判決,經過最高法院法官們開會投票通過的,才有可能升級成為「判例」!
「判例」具有相當高的非成文法拘束力,下級法院都會遵守。
這種基本法律常識都不知道的記者還敢跑司法新聞?偏偏這麼芝麻綠豆大的小問題卻一再出錯,那其他更專業的法律問題報導,背後真有足夠專業知識支撐嗎?還是就只當綜藝節目,大家看看爽一下就好?問題是,看電視新聞的你有爽到嗎?
每次新聞主角明明有法律上權益可以主張,有法律途徑可以訴諸,還有法律資源可以運用(例如法律扶助基金會),但記者就只會加一堆莫名所以的主觀評語:「社會公義何在?他們還有沒有明天?….」明明電視記者你可以加深新聞深度,找個律師來告訴觀眾這是啥情況,可以尋求怎樣的法律救濟途徑;但台灣電視新聞偏不,只會在那邊播報李泰安今天幾點起床?趙建銘吃了啥?余天女兒的外婆受傷沒?
李泰安就算一個月都失眠、趙建銘就算脫肛、余天女兒的外婆掛了….也干我屁事?
國際新聞也是專挑一些無關痛養的小道消息,現在已經「舉世太平」沒啥東西好報嗎?
雖然以前我修習「傳播法」,曾聽過台灣媒體亂象跟廣告主計價方式有很大的關聯性;但媒體自己沒有努力突破此困境也是該罵。議價能力是自己找來的,不是一昧迎合就可以的。這在任何產業都一樣,我不認為媒體就有啥不同。
罵一堆,回主題。
以下這部影片是三個在台灣的澳門、香港僑生拍的紀錄片,片中他們製造了兩個假新聞然後發稿給電視台,成功騙到台灣新聞電視台播報。而這些假新聞都不脫怪力亂神:「狗還魂」、「網拍運氣」。或許有人認為這部紀錄片甩了台灣媒體幾巴掌,但我認為根本就是台灣媒體自己作賤,所謂「人必自侮而人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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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Responses for "腳尾米–一部讓台灣愚蠢媒體顏面盡失的紀錄片"
我看完這部影片後,已經打電話去電視台新聞部告訴他們我不要看垃圾新聞
好樣的!
真好 有外人來一計當頭棒喝
雖然效果可能不是立即
但是總能掀起波波漣漪
希望能讓更多觀眾自覺
(媒體自覺 就甭期待了)
話說回來
一個巴掌其實拍不響
有很多觀眾無聊愛看
才有如此多垃圾新聞
沒有收視率的節目
電視臺也不會常播
我曾經聽過兩套解釋為何台灣節目(包含新聞台)喜歡灑狗血、沒深度的理論
兩個都有道理
1.計價制度
據說台灣電視廣告,尤其是新聞台,是以小時的收視率為單位來作為計價基準。而美國電視很多是以「季」為單位。
所以美國可以有那種一開始無聊,但鋪陳深入到最後高潮迭起的經典影集存在,因為只要整季的平均收視率超過契約標準,計價就不會有問題。
但台灣的得每一個小時都想辦法維持高收視率,所以才會有時時要拼情緒化,訴諸感性的新聞存在,才會有台灣龍捲風這種超不合理的連續劇。
2.Nelson抽樣方式
這個則是從一個電視台高層那裡聽來。據說台灣收視率的抽樣數太少,全台灣好像不過幾千戶才是Nelson的抽樣標準。
而這幾千戶,搭配前面說的「以小時為單位」的計價方式,就會決定台灣所有電視節目的口味。
假如是真的,目前看來,這幾千戶的水平的確不怎麼樣
以上都是聽來的,我沒查證過。可能是真,可能是假,聽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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