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總統夫婦爆發貪瀆疑雲,根據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與國際貨幣基金(IMF)的資料估算,若以鄰近的香港為標準,六年來,台灣民眾因政府貪腐損失約新台幣四千五百億元。

聯合新聞網

沒想到昨天才剛寫完吳淑珍貪污遭起訴,台灣經濟利多一文,與大家討論貪污與財產權制度的關係;今天就看到聯合新聞網刊出相呼應的新聞。

雖然詳究該報導文中所謂「千分之三理論」的金額計算方法我並不太認同。但是背後的觀念基本上是相通的。

延續我昨天的論調:政府財產幾乎都是來自於人民的私人財產,因此一旦縱容政治人物或公務員對於政府財產的使用、收益、處分之分際打模糊仗,其實就是直接侵害了人民私人財產。
這樣的觀念,應該是淺顯易懂的。

而更進一步,如果這樣的風氣盛行,那將導致人人熱中於搶奪政治資源,而不事實際生產的經濟行為。一個充滿盜匪政客的經濟體,猶如養滿老鼠的穀倉!豈可不警惕?豈可不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