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一百年前,愛因斯坦說‥‥也許沈思、也許讚嘆‥‥這也是能量‥‥催化下一波的能量流」

「多元探索的震動頻率,是擴大權益的相對良機」

這兩句話到底要做什麼?

我從Fred的石墨工房那邊看到這樣的文句,竟然是來自於誠品書局的廣告信件!
講半天目的就是要消費者將會員卡改成聯名信用卡
如果不改,則會員權益可能在今年12/31之後不保

這實在是很鳥!我實在相當不欣賞誠品這種自以為文雅的假惺惺
不過是一堆不知所云的文字堆砌

更重要的是如果誠品你的目的是要通知會員權利更改之類的契約行為(這當然是法律行為),麻煩請用大家看得懂的文字
簡單、易懂、精確是法律行為上意思表示時相當重要的!

我自己不是很常在誠品買書,如果有機會我寧願去師大的水準書局
在誠品看書;到水準買書是我比較prefer的

再加上水準老闆心情好時,會給我打折再打折!
誠品那種夢囈般的呢喃,遠不如水準老闆阿薩力的實際!

回到法律面來看

如果僅僅是因為消費者不同意使用聯名信用卡,而取消其會員權利
我覺得這在契約上有單方面權利濫用的問題
違反民法上的誠信原則

就我的解讀,可能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

當然我並非誠品會員,沒親自看過他們的廣告信件
不能百分百肯定

但是法律上的疑慮我還是提出來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