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investing,經濟學Economics, 商業Business,麥金塔Mac, 法律Law…
這篇文章我已經寫起來大約2個星期多了
期間一直不知道到底要不要放到blog上面;但後來想想其實沒甚麼關係,自己的blog本來就是要抒發自己的意見。於是乎就這樣po上來啦。
我相信,我在文章中提到的問題,在現在執政黨態度不改變之下,未來一定會繼續發生基於同樣原因但不同樣貌的狗屁倒灶之事。
民進黨政府最大的問題就是在於藐視誠信,使得人民與政府之間、政府院與院之間甚至機關與機關之間的資訊、決策交易成本大幅提昇
法律中最基本的誠信原則、信賴原則也都因此蕩然無存。但整體法律設計就是依賴這些精神來讓法律運作、社會活動、經濟交易成本維持在較低水位之處。
舉國際貿易法為例:礙於可能的語言隔閡,大部分對於已經定義過的,買賣雙方均有共識之點,是不能夠輕易變更的。如果要作所變更,必須盡到一定的告知義務。
同樣地,行政法中所謂的信賴利益、民法中的誠信原則,都是一樣的道理。為的就是讓用法之人大幅降低交易成本,使得你上速食店吃漢堡不需要訂立厚達10幾頁的契約書來保障自己的權益。筆者也相信同為用法之人的執政、在野黨雙方均須認知並貫徹的法律精神。
但是相對的一旦這樣的信賴關係被破壞,不但重新建立的成本高昂。甚至在未建立之前,人民與政府許多交易行為成本都被迫大幅升高。我們甚至可以如此大膽假設:台灣一年生產力,不知道有多少被這種隱形的新成本給侵蝕了?
任何一個修習過公司法的法律系學生都知道公司的國籍如何定義的基本概念,新聞局竟也能「『試』說新語」?在在嚴重破壞筆者先前強調的基本信賴精神。結果未來朝野之間為達成共識所需付出的交易成本將繼續攀升!
這種全民被迫買單但卻又看不出來的競爭力殺手?請問民進黨政府要如何負責?
今天民進黨政府自己自食不誠信之惡果:行政難以推行、人民對政府極度不信任、朝野對立、NCC在野黨曾堅持政黨比例….
這些種種問題根源豈是朝野對立?豈是族群對立?豈是外來政權餘孽?豈是中國勢力干預?
笨蛋,問題在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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