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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系列文章,小弟完成了一系列較完整且全面的論述:「我看Web2.0泡沫–更新版」與「從Google的獲利模式笑看長尾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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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投機心態存在,這些分析師與創投業者搞出來的鬧劇就會繼續演下去!

在開始這篇文章之前,我先下結論。

最近Google要買下YouTube消息喧囂塵上,但究竟會不會買成,可能要等塵埃落定雙方開門出來公佈消息才會知道。不過可以看到一些blog寫手已經將YouTube捧上天。
尤其一個我偶爾看,對其分析能力敬謝不敏的網站:Mr.6,也很快作出這篇【YouTube成功關鍵:堅持原味,誤打誤撞

老實說,這篇文章跟作者過去有一貫風格,即神奇天真的樂觀與混亂不清的說理。

當然,作為產業分析師,樂天派沒啥不好,最多就是當當跳梁小丑,像瑪麗.米克一樣。但是如果本身從事venture capital,那真是搞不清楚狀況了!

YouTube現狀

YouTube目前約有50萬個會員,根據Alexa報告,此網站也是美國境內排名第八的受歡迎網站。
上頭的影片超過6百萬部,幾乎都是由全球使用者自行上傳完成。

財務部份因為其非上市公司,財報並不容易取得。但是根據BusinessWeek以及Economist的報導,推知這家公司每個月支付伺服器以及頻寬的費用,大約在0.9百萬~1.5百萬美元之間,且可能每個月都要損失0.5百萬美元。

這點跟過去網路泡沫底下的公司很像,創業1年多了,尚未找到真正可行的獲利模式!

以投資角度觀察

排除投機心態,一個好的投資人不會也不應該把大部分的資金,壓在這種何時會賺錢都不知道的公司上面。
而借重5力分析的方法,我們不難發現:


YouTube-5forces

1.就【對上游議價能力】來看
這家公司假設跟Google一樣採「勤儉持家」主義,所有的硬體設備都自己組裝,系統也是改寫Linux之類的自由軟體,或許這部份存有競爭力;但頻寬部份我想除非自己擁有網路主幹,只要是需要承租的,都不會比競爭對手(其他大型網站)便宜到哪去。

而網頁中影片所採用的軟體,可以確定是Adobe公司的技術,所以這方面也難說有何成本或技術上的優勢。

最後,也是宇宙無敵重要的一點:「內容風險」

YouTube的內容可以說是網站之所以受歡迎的主要原因,因此我姑且放在供應商角度觀之(使用者供應影片)。而YouTube會員全球遍佈,所以其面臨之法律風險,不僅僅是美國法!
以我國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來看,該法第9條第一項:「關於由侵權行為而生之債,依侵權行為地法。…」
其中所謂【侵權行為地法】,多半認為侵權行為損害發生地也適用
因此像台灣許多節目(像是全民大悶鍋)都曾在YouTube上面出現,到時候台灣的電視公司很可能在台灣依據台灣的法律提出侵權行為的給付之訴!

想想,全世界有多少國家?多少種法律制度?
YouTube這樣的小公司,要請多少律師?付出多少訴訟費用來搞定這些散布於世界各國的法律風險?

Mr.6等人,顯然太輕忽背後的法律風險!

而這種潛在風險,更恐怖的在於只要影片上傳規則不改,新的請求權人就會繼續冒出來;換句話說,這是個沒有停損點的風險!

2.【對下游的議價能力】
目前YouTube並未對影片上傳或觀賞者收費,但難保未來不會(例如Apple的iTool服務轉形成.Mac服務就是一例)。不過未來的事先不談,就現在來說,YouTube的廣告收入,顯然仍不能使其損益兩平。
在此種慘澹經營情形下,對廣告客戶能有多少議價能力?我很懷疑…

3.【對潛在進入者】
以YouTube所採用的技術來說,其實並不難,因此其進入障礙並不高。
由最近許多類似網站誕生,顯見在網路服務領域裡,要抄襲一個idea的成本有多低,進入有多容易。偏偏面對潛在進入者,YouTube似乎沒有任何策略,可以抵擋或減損進入誘因與難度。

4.【現有競爭者】
現有競爭者除了Google之外,還有另外一個大角色:Microsoft,也將進入該市場(soapbox)。
雖然微軟不濟事,過去到現在網路這塊多半吃癟連連,但手頭畢竟有上百億美金白花花的現金,以及既有的伺服器和頻寬可用,因此要打銀彈戰,YouTube僅有的創投(Venture Capital)那一丁點1千1百多萬美元,絕對是不夠的跟Google、Microsoft逐鹿中原的。

我們看看YouTube手頭有什麼?不過是網路外部性效應這個無形資產罷了。
但這東西可以夠它活多久?恐怕現在早已逐漸陷入坐吃山空危機。

5.【替代品】
網路世界何時會出現新興產物替代掉另外一個,我們永遠不知道。姑且假設YouTube服務沒這威脅好了!

看完上述五點,光法律風險這一項我就可以把這個公司永遠踢出投資名單(再次強調:這是沒有停損點的風險!)。何況其獲利模式到目前為止都經不起考驗,身為投資人,除非錢太多,否則強烈建議你去看場電影,忘了這家公司吧!

以企業經營角度觀察

我認為,一家企業如果從創立之始,就是以「賣掉」或「上市換股票」為目的,那其背後心態絕對是相當可議的「投機」甚至「詐騙」心態了!
因為這跟炒作房地產、期貨完全沒有兩樣。
透過媒體、消息等炒作方式,將一個不怎麼樣的東西講到【本夢比】其高,目的就是為了賣掉或是印股票換錢,這不是投機是啥?
具有這樣心態的經營團隊,在台灣其結果就是導向葉素菲李皇葵這種掏空公司,欺騙投資大眾的人!
在美國就是2000年以前,那些連產品都沒有即可上市的.com公司,好把弄股票換鈔票的騙錢把戲!

假如創投本身隨著這種心態起舞,更甚者,還去鼓動吹捧這種心態,實在是糟糕到不行!
投資人面對這種經營團隊或創投,豈可不慎乎?

當然,以Google的角度來說,買下這家公司與其說是買下其技術或設備,不如說是買下其【網路外部效應】的無形資產。策略或產品線上的確存在其意義。

對YouTube來說,木已成舟,面對每月的鉅額虧損,趕緊賣掉的確是很好的退場策略

但就評價一間公司,尤其是以投資觀點,YouTube絕對不是一間好公司,更不是一間值得吹捧的公司!

投資人本身要有眼光,除了學會忍住慾望之外,更不要被愛做夢的分析師或創投公司給騙了!

ps.如果我是Google的法務,我一定在法律風險這邊大作文章,好大砍併購價格!

我想我文筆並不是很好,很多想法沒有一次在本文中交代清楚。不過留言部份我有做了許多補充論述,麻煩讀者留言前請先參閱一下,謝謝
參考閱讀:
Web2.0大改革?別鬧了!
產業分析師常見的迷思
再談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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