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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公告:
關於此系列文章,小弟完成了一系列較完整且全面的論述:「我看Web2.0泡沫–更新版」與「從Google的獲利模式笑看長尾理論」
請對此主題有興趣的朋友點選連結前往閱讀,相信可以比下面較舊的文章對你更有幫助!
看到這題目,我的長期讀者可能覺得很奇怪:「這件事不是談過很多次了嗎?」
是的,我曾經寫過【YouTube大成功?別鬧了!】、【再談YouTube】、【Comedy Central requested YouTube to pull down their clips!】三篇,甚至引起一點騷動與不滿。
我也承認已經講過的東西再講很無聊。所以這系列文章不會侷限於這個併購案上。進一步,我會從一個投資者的角度,闡述我對整個Web 2.0風潮的個人想法。
既然如此,為何又要以這個事件為文章之始呢?
因為關於這件事,在Web 2.0下似乎被大部分的人視為大事一件;更甚者,許多從事於其中的人亦都將其當作振奮人心的勵志故事,一如當年華人網路世界莫不將Yahoo創辦人心路歷程掛在嘴上。
可其實,許多想法我認為都有問題,以此為發端或許是不錯的選擇。
不過講過的東西我不打算再講,有興趣的朋友請直接參考小弟過去的拙文。
直接談談我最近看到的一篇短文:「買YouTube不但不用錢…」
雖然短短幾行字,我不得不點出文中的兩大謬誤:
1.Google真的沒花錢?
Google與YouTube交易採取換股的方式;帳面上看起來似乎公司沒有直接支出現金。
但是以公司真實價值(Intrinsic Value)來看,一樣是拿公司的資產去跟人家交易。
如果今天公司買回來的是個爛貨、地攤貨,那損失最大的就是公司背後的股東權益!
事實上大多數以換股形式的併購,都是公司拿股東權益去跟人家交易,怎麼能說是沒有付出代價?
如果以公司法法理看,公司本質乃資合組織,拿著股東託付的資金(只是換成股票形式)交易,這代價其實很大的,甚至比單純支付現金還大。所以我們常見這種併購案都會有何時才可以賣股的約定,正是買方希望能給潛在錯誤有個對股東權益的緩衝。
但回到投資人角度看,不良的公司經理人常以此種形態交易,來五鬼搬運亦或胡亂揮霍,反正花的又不是自己的錢(就算有,可能也只有一小部份)。投資人對此豈能不慎!
2.股價上揚,投資人賺到?
這個觀念很糟糕,可惜我相信大部分人都如此作想。
公司首重真實價值,而非僅僅帳面上的淨值,更非股票市場裡的紙上富貴。
Google買進YouTube後或許股價有略略上揚,但真是因為買進YouTube後投資人看好上揚?還是Google本身的熱潮未退?亦或是有大戶主力認為大勢已去,拉抬股價趁勢獲利了結?我們均無從而知。
可無論如何,你也得在併購案前已持有Google股票,併購案後趁機賣出獲利了結,才叫賺到。
回到投資角度,假如YouTube是賠錢貨,買進之時其實已經對公司的真實價值造成傷害,股東權益也已經受損。長期以往,股價最後還是會反映真實價值。
以台灣BenQ買下西門子手機部門為例,我們可以看到2005年10月初宣佈併購之時,也有一小段漲幅(約從28.5漲到35元)。
但如同前述,公司真實價值早已受傷慘重。中長期,股價還是會真實反映的(從35元,一路滑落到17元左右躺平)。
投資人真賺到?
請用你的智慧想想吧!
在我Blog的某些留言,認為Google裡有一堆專家,比起我這名不見經傳的小弟不知道強上幾倍,怎輪得到我胡言亂語?
事實上這樣想的人,刻薄一點我會說典型生物行為學中,像狒狒彼此舔屁眼的從屬者行為;但我寧願相信這只是資訊經濟學中,因為資訊不足下以貌取人、以Title取人的美麗小誤會。
大公司的金童玉女們不會犯錯嗎?
我想熟知商業史的人隨時都能舉出一堆反例。
像是……
咦?你正用來看我的文章的電腦不正是MS Windows嗎?它就是IBM這個菁英公司所犯最大錯誤的結晶呢!
至於那些名公司的經理人會犯哪些錯?為何會犯錯?
未來系列文章將涵蓋解釋。
延伸閱讀:Web2.0大改革?別鬧了!
系列文章:
6 Responses for "我看Web2.0的泡沫(一)再從Google買下YouTube談起"
Google買進YouTube與傳聞yahoo想買入無名小站是蠻相同類似的事件,然而
為何各家入口網站開始會對blog開始產生興趣,甚至連ms都推出flash式的blog(wallop)
入口網站的盈收方式,是藉由大量的流覽或人數來進行商業化的行為,也因此當blog的興起,一些blog慢慢開始有著為數可觀的使用者或流覽人數,而這些恰巧也是入口網站所需要的,撇開侵權專利不說(因為有關其事件可參考往後p2p的一些官司做解決之道,畢竟這塊的爭議還蠻大的)
當入口網站吸收了blog的使用人數後,撇開重覆的使用者來說1+1雖然不見得大於2,但也未必會小於1
隨者IT產業的日新月異想對的也帶來了許多機會,不可否認的是其有可能伴隨而來的泡沫化,但若能站在這陣浪潮的頂端,是有很大的機會賺得一筆
若以台灣BenQ買下西門子手機部門為例 ,是很不恰當的,且先不論德國手機子公司(BenQMobile)產品開發進度不如預期,企業文化與作風的不同,就以西門子的市場地為來說,雖然在歐洲市場站有蠻大的地位,但這幾年逐漸被M牌與N牌所取代。一個連德國企業都救不起來的部門,由台灣企業接手就想其死回生,這也是一個發常大的挑戰。
雖說BenQ買下西門子手機部門最後是以失敗收場,但單就打響品牌知名度而言BenQ是成功的(扣除最後的破產官司)
明基打響品牌知名度叫成功?
難道明基在歐洲這樣惡搞還能對其BenQ品牌有正面幫助?
我實在無法想像這樣的論點基礎何在。
關於明基部份,我也曾經做過討論:
http://yuyulaw.info/wordpress/?p=315
提醒一下:
我用來看本部落格的電腦就不是 M$ Windows。
不過 M$ Windows 是 IBM 錯誤的結晶,這點倒是所言不虛。
to Linux user
我寫blog也不是用Windows,而是Mac OSX
只是很可惜,參訪本站的人超過70%都是MS Windows系統…
[…] 小弟之前寫了五篇批評Web2.0虛幻創業夢,其實跟本文想強調的一樣:切實!切實!一切請回到真實且真正有意義的數字。 […]
[…] 我看Web2.0的泡沫(一)再從Google買下YouTube談起 我看Web2.0的泡沫(二)傻子不敢走的路,天才一路衝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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