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牛肉與選擇的自由
這些反對牛肉進口的人,姑且不論他們的論點多麼振振有詞,美國牛肉又是怎樣劇毒致命。
這些人其實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不尊重他人的選擇自由」
這其實是在經濟學上、法學上反覆出現的問題。
總有一些人,認為自己的道德標準要成為普世價值,非得人人接受不可。
在牛肉案上,有些人認定了美國牛肉比台灣高速公路、比101煙火表演還更要人命,就想要動用公權力讓不這麼認為,或根本不在乎這件事的其他人得被剝奪選擇的自由。
「為了你好,所以我可以禁止你做某些事。」這種藉口在歷史上層出不窮。
結果我們用同樣的理由,禁止色情內容;用同樣的理由,處罰節目介紹美食或成功企業故事(美其名處罰商業化);用同樣的邏輯,我們禁止賭博、禁止吸毒。
但我們是否可以用同樣的理由,禁止他人開車上路?禁止他人坐飛機?禁止家庭主婦炒菜煮飯?
是否我們可否因為老毛一句蠢話:「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受中下貧農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然後中國千萬青年學子正事不幹,也不管「相對優勢比較」或「機會成本」,一個個都跑去跟農民搶工作?結果換來的是一整代的知識斷層與無知。
為了科學上還不曉得究竟跟全球暖化有無關連的二氧化碳排放,然後一堆愚蠢的「碳足跡稅」、「節能省碳」政策一一出爐。(事實上連有無全球暖化這現象,科學上都還有得爭哩!)
這些舉措的結果是一度引起生質燃料風潮,造成糧食價格波動,影響了窮人的生計。
好些又要省碳、又要照顧窮人的蠢左派一時間尷尬得很,臉紅著不知該怎麼解釋自己搞出來的窘況。當然,我相信還有更多沒大腦的左派連這點體悟都沒有,繼續著又要照顧窮人、又要環保、又要提高最低工資…等各自相矛盾的主張。
這左派蠢,可以蠢到什麼程度?
竟然蠢到以為美國牛肉比台灣牛糞還要毒?!
我在美國看過不少蠢蛋,但也還沒看過有人蠢到不吃牛肉吃牛糞的!(新聞連結)
我肯拿身家財產跟人對賭,天天吃牛糞漢堡絕對比天天吃美國牛肉還容易生病甚至死亡。
一個唸到台大社會系博士班的人還能這麼笨,實在是很懷疑台灣的高等教育是怎麼教的。
而網路上叫好的人顯然腦袋也沒多清楚到哪去。
假若市場真的對美國牛肉極其反感,那麼就算台灣政府開放美國牛肉,市場反應自然冷清。
那些說「人民沒有選擇自由」的人,邏輯狗屁不通。
市場反感的東西,廠家哪一個不是趕緊跳出來畫清界線?當初毒牛奶粉事件,到現在還許多廠商在產品包裝上註明「本產品不使用中國大陸奶粉」。
甚至連膨脹劑都一概撇清,我前兩天在加州灣區大華超市買來的義美小泡芙,包裝上就大喇喇地寫著「No Leavening Agent Added」與「Product of Taiwan」。
美國牛肉一開放,假若真的台灣市場真的那麼懼怕痛恨,很多餐廳商家一定大肆宣傳他們絕不使用美國牛肉(事實上新聞上已經許多商家如此宣傳了)。更多產品甚至會宣稱「本產品絕無牛肉成分」。
那些真的逢「美國牛」必反的人,大可以連牛肉都不要吃,連含有「牛」成分的東西都不用。
但這些人自己不吃,可沒權利干涉別人吃或不吃。
別人自願要承擔風險,說難聽點,關這些人屁事?
人活著一定要承擔風險。
出門可能被車撞死,上班的大樓可能被恐怖份子架飛機撞,上新光三越地下街買套餐可能餐盤上有無數小強(我個人就碰過一回),路邊攤烤物、炸物可能致癌率都頗高,呼吸空氣中也有無數毒物….
如果真的一點風險都不想承擔,那乾脆自殺,死一死算了!一了百了!
可是,這些風險恐懼者,自己要死,也別強迫拉別人當墊背!很多人可很願意承擔活著的各種風險,來享受活著的快樂。
要不要承擔,是個人選擇的自由,不是別人可以如此隨便來干預的!
當然更不是那種連BSE、CJD、vCJD都分不清,還宣稱燒成骨灰都還有毒性的蠢蛋能管的。
至於那些主張美國政府隱匿實情的人,也未免太小看美國如禿鷹般嗜血的訴訟律師(litigation attorney)了。
麻煩那些能舉證美國政府隱匿實情的人,把實際證據寄給我。這樣我在美國法學院一畢業就不用擔心找不到工作了!
ps.
順便補充一點,在私有產權制度下,台灣的牛肉進口商如果明知美國牛肉在台灣沒搞頭,還會故意進口到台灣來賠錢嗎?
網路上有些人說牛肉進口商進口美國牛肉賣不掉之後,就轉而將牛肉做成飼料荼毒台灣牛。
這是一點商業常識都沒有的說法。
如果你是進口商,假若美國牛肉在台灣究竟會熱銷還是滯銷都還搞不清楚的情況下,你會大肆進貨來承擔倉儲成本跟賠錢風險?還是先少量進貨試試市場風向球?
假若只是少量進貨?賣不掉你是直接焚化掩埋處理掉比較簡單?還是還得接洽不熟悉的飼料工廠販售?
假若情形相反,那麼手上有美國牛肉進口配額的廠商先期的試水溫動作成功,後期再來大量進口也都還來得及。
在這樣的條件之下,哪來廠商會蠢到市場風向還沒抓到就亂進貨?
當然,可能實際上台灣市場對美國牛需求孔急,這些反美國牛蠢蛋根本一點影響力也沒有,這也說不定。
但在私有產權制度下,台灣的牛肉進口商肯定比其他人更了解也更在乎台灣人想不想吃美國牛肉這件事。
延伸閱讀:
再論美國牛肉
三論美國牛肉–淺文章背後的深理論
是非不分乃正常;大是大非只是蠢(上)
是非不分乃正常;大是大非只是蠢(下)





很多蠢人都說人要對自己負責,但其實真的有大事,他們都跑去找政府。
真的是白目到死。
剛剛似乎發文失敗,如果有重複請刪掉。
毓毓可以用經濟學的觀點來分析一下對X派而言,公開吃牛糞的效益嗎?
我常在想,或許這些混出名堂的X派,並不是這麼不懂得算計,或許公開主張這些論調或是從事這些行動,可以為他們本身換取更大的利益,比方說事業的發展,社會的地位等等,而這些最終又可以換成經濟的利益,而這些或許是如果他們主張y派言論所沒辦法得到的(因為個人能力或種種的因素). 只是我很少看到從這角度的分析,也不知道有沒有什麼學說專注在討論這種不同單位的資本換算的.
這很難分析
因為我並清楚那位博士生的目的為何?是純粹過於迷信自己的信仰?還是真的有其他企圖?
換言之,侷限條件不足,我很難說什麼。
我只能說,就他所發表的言論內容來看,是很蠢的。
我怎麼想,都不覺得吃牛糞會比吃美國牛肉來得安全。
而針對你的留言,我想說的是:社會地位或事業發展也都是經濟利益的一種。經濟學上的利益並不限於金錢貨幣。尊嚴、虛榮、爽度,都是一種經濟利益。
經濟學用來分析政治主張或是政治活動的論文很多。我看過一些,但我興趣不大。
有一個老生常談(至少我在這邊說過好幾次)的論點,我用Alchian舉的例子來說明:
A、B、C三組人。
今天有個新發明(比如Office軟體)讓A失業了,讓B獲得大量的利益,而對C來說可能不好不壞。
A可能是一群以前街頭巷尾都看能看到的打字排版小姐,B則是有這方面需求,而現在可以自己動手完成的人。
A受損了,B受益了。通常情形之下,B的人數遠多於A。
但A雖然人數少,但是均攤下來,每個人的受損比例上很大。
B獲益了,但B獲益均攤下來每個人可能都不多。
這時候誰比較有誘因去集結轉化成政治力量來對政府施壓?經濟學認為是A這群人。
而B呢?動員政治力量來反擊的成本很可能遠大過他們均攤到的利益。
結果他們就成為沉默的一群,任由A透過政治與法律來剝削。
例如A成功要到「最低工資保障」以及「政府失業補助金」
這些錢都是由BC兩種人出的。但經濟學上或實際上我們都難以分辨主張自己是A的份子之一的人,是否真的因為新發明而受損,還是因為自己的工作表現不好,不受客戶欽賴所致?我們更難知道,主張受損的額度,是否真如受害人所稱的如此?
許多「表面上」的弱勢團體,就這樣剝削了他們眼中、口中強勢的他人(事實上也不一定真的比較強勢)
全球暖化這件事(我想站長指得應該是「anthropogenic global warming」,不然氣象資料顯示氣溫的確是逐年增加),這件事在科學上目前已經幾乎不太爭了。至少、Nature, Science, 與其他歐洲各大相關期刊並不太爭了。
有時候可能因為要說起來,做起來,或解釋起來太麻煩了,所以直接反對比較快。好比說,反對牛肉進口這件事。如果政府可以做到把牛肉的來源,牛肉之後的廚餘處理做到正確的標示與管制,再由消費者來決定,這倒是還好。
但是因為事情很麻煩,這種蛋白質相當棘手,尤其是讓它進入食物鏈裡頭,那更是麻煩透了。誇張一點說,如果豬吃了,或是拿去養殖,當成有機肥種植等,都會讓這種蛋白的擴散無法控制。所以囉,政府不被信任,所以直接反對比較快。
題外話,有一個我比較不懂的是,如果說市面上有一件商品,那勢必一定會有想要買的人跟不想要買的人存在,就像是有人贊成毒品開放,有人反對;有人想看色情網站,有人只逛紅十字會。既然一定會有這樣的人存在,又不可能把其中一種人殺光,那在衝突的時候會彼此權利較勁也是很正常的。
最後在那個網址列上附的是紐約時報近期一篇針對牛肉檢測的報導(不是什麼爛肉),針對致命性大腸桿菌不斷在肉品中演化出來的結果,目前僅只有 COSTCO 一家「可能」合格。
以上拉拉雜雜僅僅只是想要把某些資訊傳遞出去,當然也有可能還需要研究,資訊越透明流通應該越好吧,只是開放迫在眉梢,可是政府又不先說清楚,從來也沒有看到什麼政策的配套措施,相關的機關管理等等,那這樣會出現令外一邊先反對再說的人也自然就不意外了。
「除非證明這個東西多數人都不能吃,不然就是多數人能吃的」這樣的哲學,有時候的確會讓正在懷疑能不能吃的人花很多的時間去做研究,可是做到某種程度自信的時候,早就開放了。
我覺得牛肉開放這件事的類比並不能單純地類比其他商品。因為它真的很毒,它不只是那個發病率小的狂牛病,還有美國牛普遍長期施打獸醫用藥,動物激素,或是肉品致命細菌,食品管理缺漏等其他問題,有一點像是要不要開放三聚氰胺的奶粉給小寶寶喝。
又一個題外話,如果站長有意願,我們可以私下聊聊它,告訴您近期我的漢堡美食遊記與相關就醫經驗。哈。
抱歉,剛剛的連結在這兒:
http://www.nytimes.com/2009/10/04/health/04meat.html?_r=4&emc=eta1
其實我覺得,選擇權固然可貴,但他更可貴的地方是我們具備選擇方面的資訊。
比如說,今天有個項目叫做高空彈跳,他有危險性,但政府不得完全禁止高空彈跳,因為我們擁有選擇的自由,我們能夠清楚明白的我們到底是選擇跳,還是選擇不跳。因此願意承擔風險的人能夠享受快樂,畏懼風險的人能得到安全感。
同樣的,如果我們選擇吃就吃,以及選擇不吃美國牛肉就不會吃到的話,那當然皆大歡喜,也就不會有那麼多爭議。但今天政府的開放卻不盡然如此。
1.我們人民要如何保有我們「知」的權利?我們該如何確保店家說不用美國牛,我們下肚的就真的沒有美國牛?
2.牛肉也有分部位。腦部、脊髓、內臟等是變異prion高危險部位。如果我們禁止那些部位進口是最可喜的。但可怕的是我們不但沒有禁止,還全面開放「絞肉」?這樣消費者到底該如何「選擇不吃」呢?
開放不是不好,只是開放得有個限度。有限度的開放也不夠,更要有一定的配套措施,來保障選擇吃的人民的健康,來確保選擇不吃的人民的選擇權。
話說,台灣好像還沒有能夠偵測狂牛症prion的儀器吧?
請見新文:
http://yuyulaw.info/?p=552
如果美國牛絞肉價格高於紐奧牛絞肉,你認為商家是會主動告訴你這是更高貴的美國牛肉?還是用較貴的商品混充較廉價的商品來騙你?
你有聽說這樣做的商店餐廳嗎?用貴的混充便宜的?
有的話趕快e-mail告訴我,我馬上去他那邊進貨!
純粹的牛肉還好啊。
現在是要開放帶骨的牛肉、內藏與絞肉。
依照泛中國系台灣人嗜吃內臟的習慣,這玩意在台灣應該很好賣。絞肉則是天曉得廠商絞了啥玩意進去,只要便宜就好。內臟跟絞肉席捲台灣市場是可以期待的。
以前美帝就有強迫台灣進口火雞了,我外公很高興買了一堆火雞腿跟翅膀,來重溫以前在美國受訓的舊夢一下。雖然不貴,不過真的很難吃,又乾又硬,跟木柴一樣,沒幾個台灣人捧場。
後來台灣有進口美國的肉雞腿,這個就真的把台灣雞農給打殘了,因為實在夠便宜,在超市賣價錢大概是本土的半土雞腿的六折。外面自助餐跟團膳業者幾乎都很愛用。
以前再成功嶺的替代役訓練中心,伙食為興農承包,用的就是 TYSON 的冷凍雞腿,記得是興農自己進口的。早上進去伙房就可以看到壯觀的雞腿山正在用流水法解凍,伙食主菜常常有雞腿吃。
http://www.tyson.com/
請見新文:
http://yuyulaw.info/?p=552
選擇的自由
說得好!
不過作者是否清楚
一旦切過帶骨牛肉的刀子跟砧板
上面也許就會留下導致狂牛症的prion
而這種蛋白質並無法用高溫殺死
如果這時候廠商也用這些刀子跟砧板來切其他肉種
這時候不吃帶骨美國牛肉的顧客是否有選擇的自由呢?
這我清楚,我也看了一些BSE或CJD相關prion的研究報告
我知道這種蛋白質是一種形狀特殊的蛋白質,會影響其他蛋白質跟著改變。而人體的機制可能無法分辨這種蛋白質,進而無法排泄掉這種物質。
日積月累之後細胞崩潰了、更多細胞崩潰了,形成腦組織空洞化。
既然是種特殊蛋白質,就不是什麼細菌、病毒,簡單的高溫就能解決。
但是你是否清楚:
1.你的假設前提是就算一點點機率,只要可能發生,少數人就有權禁止多數人去承擔這樣的風險。
2.市場機制的運作過程。
你認為消費者如果真的那麼在乎美國牛肉,那他會去一家可能賣美國牛肉的商店吃東西,再來賭會不會吃到魚目混珠?賭你說的刀與砧板情形?
還是他根本就直接去宣稱根本不賣美國牛的店家?
更甚者,根本不去任何提供牛肉商品的店家?
奇怪 我一直不能回文
其實我覺得問題就在於prion的散佈機率跟範圍 是不是會讓人有”很高的機率”在”沒有選擇”的情形下獲得
例如吸煙者應該有選擇吸煙的自由 但是不吸煙者也應該有不吸煙的自由
今天進口可能會對環境造成長遠危害的物質(有說法是隨著殘餘物掩埋或者焚燒後的循環會讓prion污染整個環境) 在它的影響機率尚未清楚之前 可以有比較保守/大膽的政策 這個跟”選擇的自由” 應該不盡相同
而另一方面市場機制我是同意的 不敢冒這個風險的人 到時後自然會去選擇強調與美國牛肉隔絕的店家 就跟反基改 有機 無農藥等等商品一樣
1.吸菸的例子是外部性的問題
但是美國牛肉這案例跟外部性一點關連都沒有。
兩個例子邏輯上是不能類比的。
2.「焚燒後的循環會讓prion污染整個環境」這是明顯的鬼扯。
Prion是種蛋白質,沒聽說過蛋白質燒完,整個碳化之後,還能具備原來的性質的。
況且,每年來來去去的留學生、旅美人士多如牛毛,還有一堆不用簽證的候鳥入境台灣。
真有那麼危險,你光禁個美國牛肉一點幫助都沒有。
3.既然你都說了「以有比較保守/大膽的政策」,那不就是在做選擇?
你開放,人民自己有自由選擇吃或不吃。
你閉關自守,那人民連選擇吃或不吃的自由都沒有了。
這怎麼會跟「選擇的自由」無關呢?
我舉的例子可能太超過了
不過狂牛症會經由輸血傳染,此外,病牛飼料,將感染豬隻或其他家畜
這些應該可以算是外部性的問題了
其他的我多半贊同
你上面所提的疑問我都了解
但其實最大的問題是「資訊不對稱」
1.一般消費者根本不清楚何謂狂牛症,更不清楚prion是不能夠用高溫殺死的,這時政府尚未教育民眾,便貿然開放進口,即為資訊不對稱
2.即使消費者絕不到使用帶骨美國牛肉的餐廳,甚至大賣場買牛肉臟,消費者也難保店家不會使用在私下混到美國牛,一如三聚氰胺一樣,大賣場公然否認使用過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這時存在著資訊不對稱,而消費者是否還存有選擇的自由呢?
to Richard
1.有關BSE、CJD、vCJD的資料,網路上很多。不管是百科全書還是WHO的官方研究都有。查閱的成本近乎於零。
民眾自己查不查閱跟資訊對不對稱無關。
你沒弄清楚經濟學上所謂「資訊不對稱」究竟所指為何。
2.含三聚氰胺的奶粉,是想要用廉價品混充高價品。
但是美國牛肉進口價與市面售價,均比紐奧牛肉來得貴。
你幾時聽說有商家會用較貴的商品,混充廉價品?
我前面說過,要是你知道有這種店家,請你務必馬上告訴我,我立即飛回台灣去進貨!
1) 我聽說, 美國牛肉確實比紐澳牛肉貴. 但這是 “一般” 狀況, 無法保證 “每一個商家買的每一筆” 美國牛肉 “總是” 比紐澳牛肉貴. 是吧?
2) 美國牛肉混充紐澳牛肉 我個人覺得機會的確很小. 但市場上除了紐澳牛肉外就沒別的了嗎? 聽說美國牛肉蠻好吃的, 會不會有高價位餐廳/產品要用美牛來混充, 嗯, 更高級的牛肉? 我是不知道啦…
1. 如果美國FOB價格已經比紐澳還貴,那到台灣價格很難再比紐澳便宜。
另外台灣有美國牛肉進口配額的廠商並不多,所以你想的問題存在機率很低。
2.更高級的牛肉可能是台灣本土牛或日本和牛。
但前者供應量太少,後者據我所知還是禁止進口的,原因也是狂牛症。
所以就算有人用美國牛肉混充日本牛,吃的人心理上本來就準備承擔狂牛症風險,因為兩種牛都有危險!
美牛進口這件事, 我覺得重點在於:
1) 我們用 “全面開放美牛進口” 交換了甚麼利益?
2) 政府為何漠視法令, 漠視與民意溝通? 政府在開放前完全沒有與民意溝通, 不由分說, 硬是要人民把談判結果吞下去.
今天吵得沸沸揚揚, 坦白說, 不見得完全是狂牛症的問題, 這種”強暴人民” 的作法可能有更大的關係…
1. 如果台灣政府自己片面宣布全面開放美國牛肉,台灣人民想吃美國牛的人就沒有享受到吃美國牛肉的利益?
2.「政府漠視法令」你指的是行政法的哪個部分?
跟你意見相左的人都是蠢蛋,在我看來你也沒好到哪。
寫了一堆只是把你自己歸類到你所講的「不尊重他人的選擇自由」。
to KEBOX
有你這種留言的很多。本來我想說少數看不懂文章的蠢蛋,懶得理了,不過還是點一下蠢在哪好了。
我指出一些相反意見在邏輯上、經濟學上或法學上的不合理之處,但我並沒有進而主張「這些蠢蛋連說話的權利都不該有」!
如果我這樣主張了,那就是我不尊重人家的自由權。
有人可以選擇不念書、不思考,成天淨講蠢話或是主張白痴左派理念;但我也可以選擇念書、思考、用經濟學和法學思維來批判這些蠢貨色。
這兩種自由的前提是言論自由;而能箝制、限縮言論自由的對象來自於有公權力的政府,非私人。所以有人留了沒意義的蠢留言,被我刪掉還跟我抗議,只證明自己真的一點基本法律自由權觀念都沒有,只是更讓我懶得理。早說過,法律上言論自由是對抗政府,不是對抗私人。
在美國牛肉事件上也是一樣的。
想吃跟不想吃的都是屬於個人的自由,但這種自由的前提是「有得選擇」。
如果只因為部分人不願意承擔風險,就動用政府的公權力限制其他人,使其連選擇吃的自由都沒有,則前面的個人選吃牛肉與否的自由根本就沒有存在的空間。
三篇文章在談的選擇自由,是這個層次的東西。
有人要蠢到把兩種自由混為一談,這我管不著。我要對這種蠢蛋開罵,也輪不到其他貨色來做「自曝其短」的同情與辯駁。
別人自願要承擔風險,說難聽點,關XXX屁事
人活著一定要承擔風險。
出門可能被車撞死,上班的大樓可能被恐怖份子架飛機撞,上新光三越地下街買套餐可能餐盤上有無數小強(我個人就碰過一回),路邊攤烤物、炸物可能致癌率都頗高,呼吸空氣中也有無數毒物….
如果真的一點風險都不想承擔,那乾脆自殺,死一死算了!一了百了!
…
要不要承擔,是個人選擇的自由,不是別人可以如此隨便來干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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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閣下的一段話,做為在下請益問題的開端(不曉得有沒有斷章取義之虞)
閣下說之有理
所以,在下有個疑問想要請教
若是在下願承受騎機車不載安全帽的風險
那麼咱們辛苦的執法人員
又何必來干預我的選擇自由呢?
這件事兒為何個人卻無法主張選擇的自由
是因為法律有成文的規定
所以個人無法主張有選擇的自由嗎?
可是戴安全帽與否,不但不會直接妨害他人自由,更不會有任何疾病傳染
如何解釋為何外力要來介入干預?
TO 心有疑問
你的問題非常好,而這問題也正是我在政大上廖元豪老師憲法課時,所討論的問題。
「政府是否可以只是為了人民的生命安全這理由,然後就限制人民的自由?」
如果少數人民自己都不在乎,為什麼其他多數,或者是政府,可以介入干涉?特別在這樣的風險並不存在外部性時,又該何解?
就現實層面來看,我們的政治與法律體制,的確允許多數暴力可以欺壓少數。這就是民主的本質,也是民主政治最大的缺點。
除非改掉這個制度,否則這種情況只會繼續加劇。
美國就是民主政治運作下,充滿表面上為了人民,骨子裡其實是剝奪人民自由的一個例子。
我只是來插花的,偶爾會看這部落格,印象中安全帽那例子,是因為在車禍案件中,因為不戴安全帽致傷或致死所付出的社會成本太高,而且也不必要,所以後來才強制要戴安全帽…
想請問部落格主,你不是學理工跟法律的嗎,怎麼po了許多經濟相關文章,是自修來的呀? 真有心呢!
to 煩悶的法律系學生
請問你所謂的「社會成本」在哪?
一個人自己跑去從事高空跳傘、深海潛水、甚至服用毒藥,這些行為的社會成本在哪?
最高的成本,就是這個人掛了。而這樣的成本,完全由行為人自己負擔,社會成本在哪?
法律系裡面充滿這種對經濟學嚴重誤解,卻又愛賣弄經濟學詞彙的論調。真的很可悲又可笑。
像某位台大民事訴訟法大家,張口閉口就是「訴訟經濟」,鬼才懂訴訟經濟是啥鬼?純粹都是他個人自身喜好,根本就沒有經過科學驗證。
我學經濟學,主要理由之一就是來自於發現法律系的學者自以為可以規範社會個人的行為,殊不知自己連人類的一般行為都無法解釋。
面對自己無法解釋的現象,還奢望規範管理?
這是台灣多數法律學者最好笑的地方。
回文不是針對你,是針對我自己待過的台灣法律系的一些現象與感觸。所以別想太多。don’t take it into your mind.
應該是沒戴安全帽的不時補貼政府 500 元,作為到急診室急救時健保支出的補貼吧,由這個角度看算是使用者付費呀。
我認為不甚正確。
因為以台灣的制度來看,多數人幾乎都有繳交健保費。已經達到某種程度的使用者付費了。
當然,台灣亂七八糟的健保制度,的確存在搭便車、佔便宜的現象。
更好的方式,就是乾脆取消健保制度。
我真的忘了完整的論述,似乎是不必要的醫療資源浪費吧~哈~經濟非本行,找不到精確的名詞來說,不過最後統計出來似乎有節省到醫療資源就是了
法律系學生一般而言都很投入到本科目的學習,其他領域於在學中很少人會關心,不要說是鑽研,就連嘗試碰觸我看來都很少,不過話說回來,即將面臨到國考,自己一樣是捨棄了課外知識的閱讀,不知您怎麼脫離國考這個枷鎖,另闖天空的?
必要或不必要,這不是一個有意義的詞彙。
法律上很愛講「合理」、「必要性」。但其實認真檢驗,這兩個詞彙是毫無內容而且無法操作的。法庭上實際操作結果,都淪為法官個人的價值觀與偏好而已。
一個人從事危險行為,發生意外了;只要他願意付費,這樣的醫療資源使用何來「不必要」之有?
依照你的邏輯,一個平時行事謹慎之人,卻還花大錢買各式保險,也是不必要的支出?也是浪費?
我很想看看你說的統計結果跟統計方法,如果可以,請給我那份報告拜讀一下。
光是「何謂節省到醫療資源」這個定義,我就很懷疑了。
某個年度的某項目總醫療支出減少了,就代表節省了?醫療支出增減是個客觀現象,但是「節省」與否,卻是個主觀判定。
或許通過「強制機車騎士戴安全帽」法規,可以降低年度醫療總費用。
但:
1.該年度降低,是否與這條法規正相關,我認為很難證明。因為影響一年醫療費用的因素太多了。
2.誘因上,也可能因為強制機車騎士戴安全帽之後,造成勇於「危險騎車」的人數增加,交通事故案件不減反增。雖然每一個受傷程度相較於無安全帽者較小,使得總醫療費用並未增加。但顯然這樣的結果是跟立法意旨相違背的。
3.要讓機車騎士小心騎車,或者減少機車騎士數量,只要通過「健保不給付交通事故傷害醫療費用」法律,我認為可能會比強制戴安全帽更來得有效。